全校各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452号)、《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6]2)的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录用  

本学期需招聘研究生三助岗位390个。其中助教岗位355个、助管助辅岗位35个。详见《2016-2017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明细表》(见附件1)。

(一)个人申请

1.有意愿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查看各单位设岗情况和相关要求,填写《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于2017313前向岗位需求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每学期助课学时原则上不超过64学时,助课总工作量不可超过100个,超出部分不予计算。研究生每学期只为一名教师助一个头的课程。

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助管及助教岗位。

4.原则上毕业年级研究生不再进行“助教”、“助管”岗位申请。一名研究生只可申请一份助研工作,最多可再申请一份助教助管工作,研究生申请岗位数不可超出上述规定,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三助岗位申请资格。

(二)设岗单位考核审批

2.“助教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对岗位应聘者进行选拔、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请各设岗单位认真填写《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见附件3),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与所聘学生填写的《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一并于2017315报送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科技楼508,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blhyjs@163.comncmcyjsb@163.com

二、培训、管理与考核

各设岗单位针对本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就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有关文件规定等内容对受聘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由设岗单位负责管理考核。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作为其就业推荐的重要内容,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应于每个聘期末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设岗单位报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三助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扣除其部分岗位津贴并取消其下一学期三助岗位申请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优先考虑聘用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担任三助工作。

(二)各单位应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等程序。

(三)三助工作开展,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健康发展,各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使之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